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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,千万别误解

发布时间:2023-01-31

引言

2022年12月30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,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,删除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。此决定一经发布,随即引发业界的普遍关注,共识的理解的是对行业的重大利好。但也有不少业内朋友与笔者讨论时,让笔者感觉到大家对此次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登记尚存在误解,甚至是重大误解。


【三个重大误解】

误解一,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意味着企业进出口不再需要许可证了;

误解二,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意味着企业会自动取得报关权;

误解三,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意味着以后企业进口奶粉、红酒等商品,不用做首次备案了;

为了解开这些误解,弄清楚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到底意味着什么,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我国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历史沿革。


【我国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历史沿革】

改革开放前,我国实行外贸统一经营,也就是说,当时的对外贸易经营权是国家垄断的,只有通过审批的企业才能获得外贸经营权,其他任何机构或企业无权经营对外贸易业务。


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,国家慢慢下放了对外贸易经营权,扩大地方政府对外贸易自主权。特别是,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承诺“逐步放宽对外贸易经营权”以来,对外贸易经营权逐渐放开。


2004年7月,随着《对外贸易法》的修订和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)的正式实施,我国外贸经营权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。也就是说,企业获得对外贸经营权,不再需要政府审批,任何企业和个人(放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出口业务的限制后,理论上个人也可以申请外贸经营权)均可通过申请,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。

 

【现实是,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后,仍然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进出口业务】

虽然只要简单的备案登记,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以申请取得外贸经营权,进而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进出口业务,但是,时至今日,很多企业还是倾向于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进出口业务,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:


企业认为,一个好的代理机构比自己办理进出口业务更方便、更专业。企业如果自己办理进出口业务,需要专门配备进出口贸易人员及报关人员,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成本,另一方面也不能保障专业性。鉴于从事进出口业务,特别是报关报检事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,为了规避风险,企业更愿意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代理进出口业务。


此外,取得外贸经营权的企业,每年必须向海关申报企业基本情况,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年检,逾期没有年检的企业,不能办理正常通关业务,这也增加了企业的成本,成为企业不愿意申请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原因之一。


【取消外贸经营权备案登记的本质内涵】

先说什么是对外贸易经营权。

所谓对外贸易经营权是企业独立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,简单来说,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,在报关单上,可以做进出口收发货人的角色;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,就只能做消费使用单位/生产单位的角色。


在此次《对外贸易法》修改之前,企业想要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,需要经历向商务部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、向海关申请海关登记、向电子口岸申请企业备案入网、向外汇局申请备案等流程。


此次《对外贸易法》修改,实际上,是取消了向商务部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这一步骤,意味着简化了企业申请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流程。删去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,在实践中并不是什么大的变化,并不会改变大的格局。

 

【误解纠偏】

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贸易管制,对于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才能进出口的商品,仍然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。


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并不意味着企业会自动取得报关权,两者没有直接关系的,完全是两回事。企业想要取得报关权,需要向海关申请并办理报关企业备案。


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备案并不意味着以后企业进口奶粉、红酒等商品,不用做首次备案了,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相关监管规定,并未因此发生变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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